法帮网网友问:我的宅基地证上的记事栏里写着这样一段化:“温XX为本村外经济社人员,房屋拆除后不在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这段话是什么意思?我对我宅基地上的房屋有没有有重建重修的权利?我的孩子对这片宅基地有没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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