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小产权房,有没有法律效

2010年07月01日13:03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该房屋是在很多年以前贷款后无力偿还,后经法院处理卖出的,该房屋的所有人因欠帐,拿该房屋抵押给我,经过公证处公证,这种产权在法律上能否得到保障?现在此房要拆迁,会不会返还给我,因为我是城市的户口! 问题补充:由于是小产权,不能过户!所以户名还是属于欠我钱那一方的,只是经公证处公证已经更名到我名下,这种情况房屋拆迁会不会返还给我呢?

法帮网律师解答: 根据目前国家法律的规定,所谓的小产权房屋是禁止买卖的,也就是说该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电话:136661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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