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套商品房买方应交如下费用:
(一)税费
1.契税:个人购买住宅按最终结算房价款的1.5%缴纳契税,但房屋建筑面积在140以上的按3%缴纳;单位购买住宅按3%缴纳契税,购买非住宅的按3%缴纳契税。
2.公共维修基金:住宅按结算房价款的2%。别墅按房价款1%交纳。
3.印花税:按房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
4.房证印花税:每本5元
以上四项是办理产权证所需费用。
(二)贷款费用及银行利息。如果购房人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那么还应支付下列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利息多少与贷款方式及额度、年限等相关。如选择商业贷款,按现在的利率标准,借款三十万元,分二十年还清,到二十年还清时除了要支付三十万元的本金外,还要另支付大约十八万元左右的利息,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如果您现在是花四十万元买的房子,借款三十万元,就相当于您最终用五十八万元购买的房屋。
2.银行律师按揭费用:一般按贷款额的千分之2.5或千分之3 计算,由与银行有协议的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收取;
3.保险费:如果买方选择商业贷款必须购买保险,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费率由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的高低与贷款数额及所限有关,一般一套普通的商品房贷款三十万还款期二十年的保险费大约是2500元左右。
4.评估费:有些情况贷款时需交评估费,比如已建成二年以上的商品房出售需办贷款的要重新评估,费用一般是两千到三千之间的居多。评估费用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收取。
5.抵押登记费:每件80元。如有代办机构代办,一般收取200元的代办费。
(三)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该说与购房无关,是在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发生的费用。但是在房屋交付时物业公司还要收一笔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定价,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在制定收费标准后应向物价主管部门备案。经济适用住房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收取,普通商品房在市区的一般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5元左右收取,成立业主大会后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