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内部认购”是一种非法的行为。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这种行为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待取得销售许可证之后才能追认其效力。内部认购开发商对购房人最大的吸引就是声称有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优惠一般是比照取得合法销售手续后正式销售而言的,如果该项目运作正常,销售策略成功,开盘后会涨价,内部认购价应该是比开盘价低,这样一套房计算下来可能会有一些便宜。但也不排除市场情况变化,内部认购价高于开盘价的情况,当然,即使购房人占了便宜,这种便宜与风险共存,购房者要十分慎重地考察该项目发展商的资质是否可靠,以免产生纠纷,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