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您好,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一年,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任何就业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的保证措施,只是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最近,公司以登记职工信息的名义,统计我们的基本情况,有住址,身份证之类的信息,在表格的最后一栏,有这样的几句话“本人参加劳动,公司发放工资,在工作期间及由于各种原因离职,在三年以内,对与公司的技术,工艺等商业机密,有保密的义务,公司给与一定补偿,对泄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想问的是:该协议属于保密协议还是竞业禁止?如果是的话,正式合法吗?对与提到的补偿,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可以吗?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只是保密条款。没有竞业禁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