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所以向律师咨询,就是双方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谁都知道打官司耗时耗力,如果能够通过协商尽快解决问题,我还是奉劝当事人尽量不要“法庭上见”。但是如果当法律途径成为解决矛盾的唯一办法,那么律师就在其中显现出重要作用。
由于律师通晓法律,熟谙司法及仲裁程序的各种规则和经验技巧,能为当事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和尽量减少损失。我见过许多自信的当事人,自认为学历很高,自己研究一下相关的法律,或到处咨询律师,就以为掌握了涉案的法律精髓,为了节省律师费,凭着对法律的一知半解,盲目上阵,结果到了法庭上与对方聘请的专业律师一交锋,就手足无措一败涂地。术业有专攻,如果人人都可以自己打官司,那么律师将失业。
如果真的到了打官司的层面,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成本。打官司是有成本的,这一点要在决定打官司之前考虑并计算清楚。诉讼费或仲裁费和律师费是根据争议标的计算的,无论标的大小,走的法律程序都是一样的。对于律师而言,有可能标的大、收费高的案子简单,反而标的小、收费低的案子复杂。有的当事人认为律师不过是出庭讲几句话,其实不然,律师为了一个案子要付出大量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从分析案情、研究同类案例,到收集证据立案(原告)或答辩(被告),再到和对方交换证据、庭上质证和辩论,撰写答辩状、代理词等等,其背后付出的心血是当事人看不到的,这就叫作技术含量!
所谓的打官司分为仲裁和诉讼两种途径,如果合同中约定仲裁,那么就要向约定的仲裁委提出仲裁,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就要走司法诉讼途径。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较诉讼费高,各地标准不一,但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费承担,律师费一般不超过争议额的10% 。如果通过诉讼交给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较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还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全国统一标准):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 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 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 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 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 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 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在深圳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涉及财产的民事收费标准:深圳市一般在收取基础费用5000-8000元(办案费)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诉讼中的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如果需要评估、鉴定的评估费、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由申请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但也有先例是由败诉方承担。
打官司前务必计算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