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利技术的法律规定

2010年07月15日14:11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有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括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企业的技术,只要具备上述几个特征,那么这项技术就是该企业的非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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