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在我没有和他结婚的情况下,但用了几千块钱,他去告我,说我悔婚,我能做点什么?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积极应诉,对方告你主要是要求返还彩礼。 结婚前给的彩礼,如果是属于消费品,如服装食物等,无需退还;如果是首饰或者是他人能证明之钱彩,对方有权利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后的彩礼无权要求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退还彩礼,但彩礼中的消费品/易耗品是不退的。
如果不是彩礼是借款的话,应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