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发表权与财产权利的保护有时间限制,而署名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没有时间限制。
|
著作权归属 |
作品种类 |
保护期限 |
终止时间 |
说明 |
一般原则 | 自然人 | 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除外 | 50年 | 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合作作品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以最后死亡的自然人为标准计算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所有作品 | 50年 | 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以后不论是否发表都不再受保护 |
|
特别原则 | 自然人 | 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 50年 | 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以后不论是否发表都不再受保护 |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 50年 | 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在此保护期限内,作者身份确定的,分别情况适用上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