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和母亲都是原制药四厂的职工。1999年7月26日我母亲病逝,1999年8月13日单位通知我购买了母亲的房改房。据单位规定买下的房改房待分到新房以后需将房改房退回原单位,然而因故本人未能分到新房,本人便一直居住在当年买下的房改房内,房子的产权证上依然是母亲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的产权属于我吗?其他直系兄弟姊妹有没有继承权呢?
法帮网律师解答: 原因复杂.如该房改房有你的优惠政策在里面.则应该照顾该合法权益.且因该房屋你出资购买,不应该作为遗产分割.若只是因为你母亲的原因你才购买到该房屋.则你应该适当将该房屋之一小部分作为遗产分割.另外,购买该房屋的发票是关键证据,请妥善保存.如还有不清楚之处,你可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QQ:25393685.电话:135412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