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父母过世后有两套房一个一居,一个两居,开始是搬迁房还承租,房时由父母出资买下两居是父亲的名字,一居是大姐的名字(但是一直是弟弟住着,开始的房租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是父母出弟弟媳跟父母户口在一块但因不和有二十年没有在一起生活,两个人对父母只是过来看看。到晚年动不了了,他们一口水没给到过没给照看过一天。只是我们有事叫他才过来办。而且在父母临终之前跑父母这屋来跟大姐吵闹非要叫过户一居室,一再说等父母走后有你一套房他都不听。现在父母走了要把一居给他,他又不要了又要两居了,三个姐姐轮流照看到父母走他只帮助办点后事。算赡养吗?更可气的是他要两居我们让他拿出点给我们补尝。他说我们逼他,还说一分没有。我还有一个姐走在父母前头了他的儿子应怎么继承他要求和我们平分。(已27岁)。我们该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个解答。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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