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京劳社培发[2001]122号
为适应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建立,加快职业培训改革,提高劳动者素质,满足首都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的需要,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快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条件下职业培训面临的形势
'九五”期间,我市职业培训工作坚持以改革求生存、促发展,逐步从计划体制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初步建立起与首都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基本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为首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就业局势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职业培训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为就业服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的指导思想已经确立。以《劳动法》、《职教法》为依据,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两大支柱为核心的、覆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已初见雏形。职业培训机构立足自身改革,在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多样化的办学形式、市场化的办学行为和灵活办学机制的改革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以技工学校为主体,以区(县)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职业培训网络。职业培训实体已发展到近600家,为城乡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劳动者提供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功能的职业培训服务,年培训人数近5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纳入社会化管理轨道,职业技能鉴定所发展到89家,五年累计鉴定人数达82万。在职业院校毕业生中广泛实行了“双证书”制度,在初高中落榜生中推行了劳动预备制度,在68个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中普遍实行了以 “持证上岗”为标志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市大力推进。以“再就业培训伙伴计划”的有效形式,组织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普遍进行了再就业培训,五年累计培训48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达19.7万人,培训后推荐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市场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政策措施保障、培训促进就业”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基本形成。
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建立,将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首先,劳动者和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主体,将实现完全的双向选择,计划安排就业将转向素质就业,就业岗位的竞争将体现为劳动者自身素质能力的竞争,只有建立起能够与市场就业需求变化相适应的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才能满足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者求职及企业用人的需要。第二,标志着劳动者职业技术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进行市场双向选择的主要依据,必须尽快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完全社会化管理,才能保证每一个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三,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要求建立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规范化管理与运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服务就业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就业准入”为工作核心,以实现职业培训的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为改革方向,构建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体系,满足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者对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变化能力的需要,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WTO对劳动力资源的要求,使职业培训在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职业培训的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是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必须坚持的方向。
1.市场化是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通过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紧密的联系,实现信息获取来自市场、专业设置依据市场、招生分配面向市场、优胜劣汰取决市场,完全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2.社会化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两个方面。
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是指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培训,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广泛实施培训,从政府直接搞培训转变为依靠政策、信息指导培训,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培训局面。
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是指依据国家和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宏观规划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通过其对劳动者技能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并对鉴定场所、试题、考评员、证书实施有效管理。
3.规范化是指通过制定统一的市场运行规则,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化、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行为的操作规范化,从而保证培训与鉴定的质量。
(三)工作目标: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全面启动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改革,构建起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相适应、基本满足劳动力市场主体双方需要的,符合首都经济发展要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具体目标是:
1.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衔接。到2003年,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9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就业准入的技术职业(工种)力争达到110个,其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比例达到90%以上。
2.以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使技工学校、区(县)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形成职责分明、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协调运作,在政府调控下面向市场共同发展的培训格局。
3.全面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将现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企业内工人技术考核双轨并行的管理体制改造为单轨运行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构建以专业性、综合性为主的、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管理先进、覆盖各类职业(工种),满足社会、职业院校、企业和特殊群体需要的职业技能鉴定运行体系。
4.适应首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具备实践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到2003年,技术工人的素质结构实现“降低升高”的变化,初级工比例从现在的38%降低到30%,高级工及以上比例从现在的10%提升到15%;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掌握第二、第三技能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在职工队伍中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