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长沙市公安交警、交通、质监、安监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在市内4个主要路口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联合检查。行动中,一批不符合标准的运输危化品车辆被查获,驾驶员被依法处罚。
昨日上午9时许,三一大道的四方坪路口。联合检查刚开始,就有一辆运输危化品的槽罐车被执勤交警拦下。经交通部门工作人员查实,该车司机并无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子也无押运证。随后,交警还发现该车罐体后的安全告示牌并未按规定张贴,而将车牌和检验日期遮住。最后,检查人员依法扣留了司机的车辆行驶证,并督促其尽快整改。
10分钟后,另一辆槽罐车进入检查人员视线。“安全检查,请出示证件。”司机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手忙脚乱翻了半天才找出驾驶证。随后,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示意其出示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证件不是你本人的!”工作人员核实证件时,发现对方拿出的竟是他人的从业资格证。该男子频频解释,称是拿错了熟人的证件。当工作人员要求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另一男子出示押运证时,该男子一脸茫然,双手一摊表示没有。司机在旁边插了一句:“我们要押运证干吗?”检查人员随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仅半小时内,就有3辆不符合标准的危化品车辆被检查人员现场纠违。检查人员扣押了部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
据介绍,长沙市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车辆都必须粘贴“毒”、“爆”等反光文字,并安装安全告示牌。驾驶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而位于副驾驶座上的人员也必须持有押运证。
交警部门提醒相关单位,运输危化品的车辆必须到各交警大队指定的检测站进行集中检验,集中检验不合格的,将由专项整治办公室开出停业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单位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危化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