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同学松子现在是一个工程监理师了。日前来长沙,兄弟长谈,同学变老师,教我好多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比如,我新近买了二手房,因为担心土地使用权只剩下20多年,他告诉我说,完全不必担心,现在城市规划编制一般是20年,城里的住房很少有超过20年还不拆迁的。他还告诉我,现在的普通住房很少有完全符合国家建筑质量标准的,因为一般只需20多年就“肯定”会拆除,所有质量问题都可掩盖;况且,包工头们一般都几十岁的人了,再过二三十年纵然房屋质量问题暴露,他们也已经不知去向。
同学揭露的这些“内幕”,是属实的。因为,《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当时的建设部负责人就对媒体表示: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从中就可明白,现在城里的拆迁为什么总是日夜不息,为什么有些建筑质量会那样低劣,又为什么某些官商勾结会如此胆大妄为。“一般是20年”的城市规划编制,带来的“好处”是很多很多的:由于至多20年就能改变规划拆迁重建,加上国有土地使用权属有期限,因此,这就可以不停地大兴土木拉动GDP,更可以掩盖大量建筑质量问题,不断地给某些失控的权力提供寻租的机会。官员们可以在自己的任期内不知疲倦地打造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并且总是宣布这些工程是“百年大计”,建筑质量“要管一百年甚至好几百年”,而事实上,他们当然知道,顶多20年就可以把这些“百年大计”埋葬于新的“民心工程”之下。
其实,现实生活中,就是 “一般为20年”的规划,也未必能得到严格执行。因为,当前法规的执行力度、执行水平,本身就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加之体制和技术等因素,有些城市总体规划往往缺乏科学性、超前性、长期性和权威性。而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中,一般又以行政领导说了算的现象比较多,致使城市建设超越法规规定,纵然是20年的期限也往往已经很“不一般”。因此,这就更加给种种建筑领域的弊端提供了滋生蔓延的便利。所以,有些部门官员和建筑商人几乎不用考虑国家建筑质量标准问题,无论是大桥也好,房子也好,钢筋水泥铸就,通常总能挺立几年不倒,到时推倒重建就是。就算有些官员下台了,新上任的官员还是忍不住要打造自己的“政绩工程”,还是会推倒重建的。
从这里,人们也就不难发现,类似湖南株洲的垮桥事件、南京的“桥粘粘”事件等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为什么变得如此频繁,如此“正常”。然而,尽管株洲垮桥事件和南京“桥粘粘”事件等都引起了舆论鞭挞,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城市规划编制的短期性和编制执行的随意性,国家建筑质量标准很难得到执行,建筑质量的底线一再放低,这导致的不仅是城市拆迁不息,造成大量浪费并衍生大量民生问题,而且也势必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让老百姓付出一次又一次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让无数的家庭为此悲恸不已。
诚然,城市规划编制不是不需要适时修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短视”、可以随意。总之,要把科学、民主、法治的精神充分地贯彻其中,才能使城市规划编制具有足够的科学性、长期性、权威性,不给权力寻租提供暗箱操作空间,不给百姓民生留下难测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