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6年的未婚妻提出分手,27岁的杨某自觉在亲友面前抬不起头。为发泄情绪,杨某自制两枚土炸弹来京,分别放在公安大学校门外和50路公交车上,他向警方开价1000万元。昨天,丰台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年。
2003年,杨某在河南焦作市开了一间蛋糕店,并认识了当时在焦作上大学的女孩冯某,两人随后同居。冯某毕业后,两人来到郑州先后开了两间蛋糕店。据杨某说,他和冯某的关系从去年开始恶化,最终,两人于去年10月分手,两间蛋糕店一人一间。杨某说,分手的事让他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于是想制造恐慌来发泄一下情绪。
去年12月初,杨某购买了礼花弹、鞭炮、钢珠和两支灭火器,然后在出租房内花费一周时间,自制了两枚土炸弹。事后,杨某交代,他没有学过制作炸弹,只是感觉和鞭炮原理差不多。
去年12月18日,杨某从郑州来到北京。当天,杨某将一枚土炸弹藏在了公安大学北门外的灌木丛内;次日,他在儿童医院乘坐50路双层公交车,将另外一枚土炸弹放在车上。一名女乘客发现了座位下的可疑物,可疑物的外包装上还有一张纸条,上写“危险110”。售票员和司机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并组织乘客下车。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炸弹拆除。警方发现,被拆除的土炸弹是由灭火器改装的,瓶内装有火药和钢珠,具有杀伤力。除了那张字条外,炸弹的外部还粘着一张手机卡。警方将手机卡安装在手机上,发现一条短信“往我的银行卡里汇1000万元,如果2天我没收到钱,就把炸弹图片发给媒体和北京市民制造恐慌,而且还要把炸弹放在地铁、公交车等人多的地方”。经过缜密侦查,警方于去年12月30日在郑州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对于该判决结果,杨某表示要考虑后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