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点。
我们一般可以认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之前,或虽在结婚之后取得,但结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之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结婚之前虽未实际获得财产,但结婚之前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明确可以继承的财产,而在结婚之后才分割取得上述遗产份额,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亦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
司法实践中,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远远要比想象中的复杂。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诉讼,主张婚前财产的一方应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那么法院一般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此,关于婚前财产证据的搜集、证明,当事人有必要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协助,否则难免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婚前财产归谁所有?这是许多人在结婚之前或离婚之前都常常关心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归属问题,只有一条规定,但很明确,即: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我国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配偶一般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