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可否主张误工费?

2010年09月07日14:29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事故处理 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可否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律师提示:

  误工费是针对有收入的人支付的费用,那么对于没有收入的人可否主张误工费?立法界、律师界和法院多持否定的态度。

  笔者认为,即使受害人没有收入,可以主张适时的误工费,因为误工损失是弥补受害人因为遭受道路交通事故而减少的收入,并一定有固定工作的人才有误工收入。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如:没有固定工作的农村居民、流浪乞讨人员和在校学生,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笔者认为,其误工费可以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北京市为330元/月)或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北京市为730元/月),由致害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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