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河南淇县人民法院铁西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原告,年仅11岁、上小学五年级的李某,要告父母未经其同意翻看他的日记,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据了解,孩子的父母经营了一家砂石厂,李某是独子,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近来,砂石厂的生意红火,父母对李某的关心程度明显不足。最近一次小考,李某的成绩下降了十几名,家长向班主任了解情况,班主任说李某上课精力不集中,常与同学说话,对其学习成绩下降的真正原因并不知道。
夫妻俩回家后,趁儿子上补习班,偷偷打开了儿子带锁的日记本,发现他竟然与同班女生在“谈恋爱”。暴怒之下,夫妻俩把李某从补习班里叫出来教训了一顿。事后,他们也很后悔,向孩子认错,不料倔强的小家伙不理不睬,要到法院状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