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

2010年10月18日14:40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

  债权人撤销权,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势必会影响社会交易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就这种情形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哪些行为属于可以撤销的,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74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

  3、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5、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此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7、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此处“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注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人权利知识排行榜
债权人权利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