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健康权赔偿

2010年10月25日11:36    未知    木子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身伤害】健康权赔偿

    健康权遭受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首先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肌体生理机能正常动转和功能正常发挥,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以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为具体内容,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健康权保护的是自然人身体功能的正常发挥,使其运转、运动自主。

    构成侵害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具体包括以下要件:

    1、侵害健康权的损害事实。包括健康受损的事实,如受外伤,内伤,精神病。健康受损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如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违法行为。

    3、因果关系。违法行与健康权受到损害必须有因果关系,加害人才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在违法行为直接引起损害的情况下容易判断,但间接引起的情况下比较难判断。这时需要看违法行为与其他致害原因对健康权损害后果的发生各自占多大比例,进而确定加害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4、主观过错。

    具体侵害健康权的上述构成要件,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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