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举证时效

2010年10月28日11:05    未知    木子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事自诉】举证时效

举证时效(亦称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其主张的有关证据材料,即丧失提出该证据的权利,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的一种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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