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企业拖欠工资及劳动保险为由,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发工资等等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定:1、解除劳动关系;2、补发工资;3、补缴劳动保险;4、给补偿金。事过半年企业迟迟不执行,我应该怎么办?听说法院只受理拖欠工资的起诉,其他的不受理,是真的吗?劳动仲裁有没有强制执行权?
律师给予解答:
何智勇律师: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但对于劳动保险的执行,法院不受理。
徐学春律师:可持生效裁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部门没有执行权。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张日军律师:你有权就工资及补偿金问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补缴保险问题,你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