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离婚协议上注明将房产(为全款支付,现为女方户名)过户到孩子户名上,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而且现在只有四岁,有几个疑问想咨询:1、现在孩子还小,到底能不能过户到孩子户名上?2、过户后是不是男方做为主要监护人就可以替孩子作主变卖此房产?3、如果我不去过户到孩子户名上,算不算违约?
律师回复:
现在孩子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孩子可以成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只是在办理孩子的房产权的一切活动由监护人代理,但没以资格变卖此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