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父亲遭遇车祸去世。之后,我爷爷也患病去世,留下两套楼房(没有遗嘱)。我爷爷只有我父亲和叔叔两个孩子,奶奶已过世。我叔叔提出两套楼房都由他继承,可我妈妈认为,我有权替父亲继承其中的一套房产。我叔叔不同意,说我父亲去世了,我就没资格继承房产了。请问他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遗产有第一继承人,那么第二继承人则不能继承。从你的情况看,你祖父的遗产有第一继承人,即你叔叔,所以你不能直接继承你祖父的遗产,其他亲属也不能继承你祖父的遗产。
但是,为了保障相关亲属的经济利益,我国法律对于继承制度进行了补充,设定了代位继承的制度。这条制度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具体到你的例子,可以这样表述:如果你要继承祖父的遗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你父亲先于你祖父去世;第二,如果你父亲在世的话,他必须是你祖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第三,你祖父的遗产,必须是他的孙子、孙女才能代位继承;第四,如果你祖父没有留下遗嘱,则可以用法律的规定来分配遗产。如果留下了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已经符合代位继承人的条件。既然你祖父只有你父亲和叔叔这两个孩子,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叔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作为你父亲的代位继承人,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爷爷遗留的两套房产,你和叔叔应当依法分割。 李欣(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