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的普通话一样,本文主人公王才亮律师的普通话也是不太普通。当然,这个所谓“不太普通”,就是不太标准。但是,普通话不太普通,并不意味着王才亮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律师。
其实,据我个人将近二十年对他的了解,我认为,王才亮应当说是一个既普通又不普通的律师。
如果说普通,那是因为他与15万律师大军中的其他律师一样,同样具有为国护法、为民护权的专业情怀,同样持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专业良心,同样抱有既着力于谋食之道更着眼于治国之道的专业理念。
然而,王才亮律师却又是一个极不普通的律师。
首先,他的极不普通表现在,他把一个原本极不起眼的专业做到了一个极高的境界。拆迁法律服务,原本确实极不起眼。收费不多,麻烦不少;头绪很多,埋怨不少;程序更多,风险不少。但是,王才亮律师却不怕麻烦、不理埋怨、不畏艰险,一点一点地攻,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做,于是,逐渐做成了一个业内闻名、业外知名的拆迁业务律师。为此,有人(包括我)按照西方认读名单的惯例,将他的名字顺理成章地改成了“拆迁王”。更加令人惊叹的是,他不仅自己成了“拆迁王”,他还将他的团队打造成了“拆迁王”团队。不仅如此,他的专业成就已经达到一个极高的高度之后,他丝毫不清高、不自高、不拔高。因为他始终追求以利益平衡点达到结果平衡点的和谐成果。于是,今天说拆迁,律师不提王才亮肯定不行;现在谈拆迁,业务团队不点才良律师当然不够。可以说,王才亮律师的发展之路,正是一个专业律师的发展标杆。
其次,他的极不普通表现在,他能够不断地将自己的办案变成教案、变成文案、变成提案。作为一名成功又成熟的律师,他深知一个仅仅善于办案的律师,绝不是一个有创见、有先见、有高见的律师。只有不断将自己办案中得到的体会和理解、思考与研究写成文字,形成讲稿,凝成法律文字,才能算是一个对国家有功、对社会有益、对当事人有效的律师。为此,他在繁忙的办案之余,奔波于律师界乃至实务界,讲解拆迁法律服务,分析土地征收制度。为此,他不怕泄露个人的执业秘诀,不忌培养执业竞争对手,因为他希望律师界共同“水涨船高”。更重要的是,他一直追求将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心得成为铅字,传给同行和后辈。于是,他为专业发展而著书立说,他为律师行业规范而起草执业指引,他为拆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而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可以说,王才亮律师的发展之路,又是一个专业律师的提升之路。
最后,他的极不普通表现在,他能够不断根据外在环境的变化和个人的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计划,改变选择。正如他自己所言,他个人曾经“16岁下乡,18岁扛枪,21岁进瓷厂,34岁改行”。他原本在江西做律师也做得不错,要过小日子也能过得很好。但是,他为了寻求更加广阔的天空,寻求更多别样的人们,他毅然决然地举家进京“二次创业”;他原本在其他诸如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等业务上也做得很好,也出了书,出了成果,不改变自己的专业方向应当也毫无问题。但他见人所未见,与时俱进,先人一步,将自己的专业方向调整到了最具潜力的拆迁法律服务;他原本可以埋头做自己的业务,也可以写自己的文章,还可以出版自己的专著。但他却花了不少时间做了许多公益事业,做了许多诸如为高盈盈这样的弱者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案件。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改变是及时的,它的付出是值得的。
于是,王才亮律师因为其专业发展之路之极不普通,因为其专业提升之路之极不普通,因为其专业改变之路之极不普通,而成了一位极不平凡的律师。
当然,王才亮律师又是一位很平凡的律师。因为他与你一样,正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做着平凡而普通的事情。
附:记者采访报道
拆迁律师王才亮
把对老百姓的服务放在第一位,是王才亮的追求,尽管经历了许多风吹雨打,他仍然在执着地前行。
听到1月20日媒体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成为城市拆迁的新依据”的报道,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却乐观不起来,“这只是迈出了一小步,如果不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以及与利益集团盘枝错节的复杂关系,面对日益加剧的拆迁矛盾,条例仍然是形同虚设”。
作为国内知名的拆迁法律实务律师,他与他的团队代理了上千件因拆迁而引发的诉讼,大量的实务积累,加上对这一领域的业务钻研,现在的他,对涉及拆迁领域的每一个环节都了熟于心。
以平衡的策略达到和谐的目的
作为一名律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代理人的利益是其天职,但王才亮的策略是在代理案件的时候把握一个平衡点,在相当一部分案件中他总能找到一种让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让当事人满意,政府放心,法院宽心,“诉讼的最终目的是要一个结果,我要在结果前加上一个词,即‘和谐的’,如果经过我的努力,让几方都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了,这个社会不就更和谐了?”
王才亮清楚地记得发生在某地的一件事,因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被拆迁户与政府打口水仗打得不可开交,最后被拆迁户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王才亮利用法律武器,历数当地政府严重违法之处,主持案件审判的法官频频点头以示对王才亮的分析做肯定。
借这个机会,他也给当地政府上了一课,在具体的行政作为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能做的话应该如何依法行事,让到场旁听的当地政府主要官员也不约而同地选择点头的方式以示对王才亮的尊重。
“我给当事人说,案子最终目的是要一个合理的结果,而不是给政府以巨大的财政负担,如果你们的要求太高,政府不会接受,法院也不会支持,你们要退一步;代表当事人跟政府沟通的时候,向他们表明立场,政府存在着明显的行政违法之处,补偿或者赔偿是不可避免的,但被拆迁户的索要的高额数目,政府可能无力承担,或者一旦给出付,极有可能以后出现类似情况时,政府更加被动,能不能双方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商谈解决之道,还要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如果双方能有一个解决问题的通畅渠道,这件事情没有必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看着日益加剧的矛盾,王才亮想的是如何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