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 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我与前夫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被判给前夫,而小孩的户口在我家,现在片警打电话跟我说:如果我不提供户口簿,他们要强行将小孩的户口迁给前夫 ,我想问一下: 1、派出所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法律不是规定户口可随父方或母方吗? 2、如果派出所的做法是违法的,我能不能起诉?如果可以胜算多大? 3、难道小孩的户口就一定跟着抚养方? 4、能不能讲解一下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关系。难道没有抚养权就没有监护权吗? 谢谢各位律师
1、派出所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原则上户口应登记在常住地的。但公安机关一般是不能强制迁出的。
法律不是规定户口可随父方或母方吗? 2、如果派出所的做法是违法的,我能不能起诉?如果可以胜算多大?
可以小孩子的名义起诉,胜诉可能很大。
3、难道小孩的户口就一定跟着抚养方?
原则上是这样的。
4、能不能讲解一下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关系。
抚养权是直接抚养共同生活的权利。
监护权则是父母的法定权利,无论是否离婚,是否跟随其生活,父母都可有义务保障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