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流程 车辆管理规范
一、车辆管理规范:
1、按规定停放车辆,即:白天车辆停放在车库车场及指定车位,夜晚车辆进库进场,并锁好车库车门。
2、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私车。
3、保证车况良好,加强出车前的检查和回厂后的保养,经常保持发动机的清洁,无异常响声。对车辆方向、制动、传动等主要部件经常检查,把好安全关。
4、保持车容整洁和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
5、车辆装潢、维修超过1000元人民币必须打报告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正常保修例外)必须到车辆指定的特约维修站(4S)店维修,维修车辆时必须有总经办人员在现场,修理发票上必须有总经办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报销;不得在其他个体的修理厂维修,如发现,立即开除。
6、各部门长途用车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凡离开本市的车辆,一律要检查车况,经批准后方可跑长途;回程后,必须有出车记录进行存档。
7、分公司车辆使用每天执行日报表制,每天报集团办公室。(日报表见附表一)
8、各分公司车辆每天外出,驾驶员必须接到派车单方可出车,每次出车回公司驾驶员必须填写出车记录(派车单,计费单,由集团统一制表格,由分公司统一印刷,样本见附表二)
每月考核百公里油量(油耗),每月公里数,油量都有总经办人员进行统计,考核结果每月上报集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