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收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两者的区别有: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接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分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而不是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财产分割前死亡的,他的法定继承人同样可转继承遗嘱继承人的那份本该由其继承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