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010年12月02日11:06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本人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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