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推选工作和确定候选人工作已结束,将于12月6日零时开始进入公示与投票阶段。届时,54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将在工人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社会各界可在12月25日前,通过报纸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推选,最终产生10名杰出律师。
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介绍,本届活动自7月启动以来,全国29个省(区、市)总工会、司法厅和律师协会联合推荐了54名候选律师。其中,工会公职律师11人,社会律师43人。研究生学历12人,本科学历39人,大专学历3人。男性47人,女性7人。汉族49人,少数民族5人。候选人皆为致力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业,从事职工维权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
据悉,公众投票结束后,组委会还将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委,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审定,综合报纸投票、网络投票、评委会投票的情况,提出当选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组委会特别提示参与投票的公众,通过报纸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推选,每票最多推选10人,进行网络投票时,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票一次,多投无效。公众对所公示的候选人参评资格有异议的,可以拨打评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8591657)进行举报投诉。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国律师协会三家联合发起,每两年举办一次。首届评选表彰活动在2006年举办,至今共评选出杰出律师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