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翻越设有警示牌的护栏,与动物园的动物合影时被动物咬伤。动

2010年12月13日14:42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某人翻越设有警示牌的护栏,与动物园的动物合影时被动物咬伤。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吗?

  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没有责任。动物园已设立了警示牌,就是提醒游人注意安全,不要近距离接触动物。该人发生意外是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的,管理人员已尽到义务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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