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实习期后,律师就可以独立办理案件了。现在以民事案件为例讲一下律师办理案件的流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每个重要节点应该如何处理更为妥当以及应该引起注意的地方。我相信,这对于刚入行的律师来讲比较重要。
1、 接案
每个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非诉讼案件都会经历
这一步骤。我想把接案重点讲一讲。
l 如何接当事人的咨询电话?
80%的案件都是从当事人打电话咨询而来。因此,如何接电话就变得非常重
要,年轻律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就是语气要肯定,不能模糊不定,打电话时,对于你不知道的问题,你千万不能说“这个问题我不懂”或者说“我没有碰到过这个事情”,你应该说“这个问题我知道的”或者“这个问题很复杂,一下子给你也讲不清楚”或者“要看一下材料才能作准确的判断”,这不是欺骗当事人,因为只要经过你的研究,你就可以马上知道这个问题,只是暂时不知道而已。
其次,对于要求当面咨询的当事人,务必要求当事人在电话中将他要咨询的大概问题给你讲一下。例如当事人说是一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你在接到电话后到你见到当事人这段时间之内,就很有必要去看下《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浙江省人均生活水平指标》,甚至看一下以前的《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时间宽裕的话,你还可以看一下老律师办理过的交通事故的案卷,总结一下当事人可能问的问题,向老律师请教一下理论或者实务没有定论的问题诸如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车主与驾驶员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这样,你再见到当事人的时候,你完全胸有成竹,俨然就是一个老律师了。随便什么问题你都可以滔滔不绝,甚至可以准确的知道浙江省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265元。当事人听了你的讲话后,自然是敬佩不已,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大牌律师。
l 对待任何一个案件,都不能简单的下结论,告诉当事人或者告诉自
己这个案件肯定会输或者肯定会赢。
“法平如水”,但是“水无定势”,年轻律师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往往凭直觉判断案件最终走势,但是直觉往往是不准确的。由于年轻律师看的法律少、经验少,所以认为肯定会输的案件,说不定法律能够支持。
l 快速确定法律关系和请求权
当事人给律师讲的事情,有些简单,有些复杂。但是无论如何,律师在给当
事人作解答时,首先应当判断当事人所咨询纠纷的法律关系。这个时候就要跳出当事人的思维了,转作法律思维。思维方式的内容模式可表述如下:
(1)谁(诉讼程序中的原告,仲裁程序中的申请人)?
(2)可以向谁(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仲裁程序中的被申请人)?
(3)提出何种请求(请求权,包括请求权的种类、内容、救济方法等)?
(4)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即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明确了法律关系后才能够明白适用什么法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这是一种法律思维。考虑法律关系也是确定请求权的基础。请求权检索顺序通常按照:
(1)合同上的请求权;
(2)与合同相关的请求权;
(3)无因管理上的请求权;
(4)物权上的请求权;
(5)不当得利上的请求权;
(6)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7)其他请求权。
如果每个纠纷都能按照上述所说的顺序检索一遍后得出结论,就基本能够准确把握这个纠纷了。
2、 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和当事人谈妥以后,就是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了。法律服务合同尽量使用浙江
省司法厅的版本,条款很公平。收费后,一定要开具发票。不然的话,就属于私自收费了。年轻律师千万不能因为蝇头小利而在执业一开始就栽了大跟头。
3、 书写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搜集整理证据
l 搜集所有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业标准等,研究案件。
接到案件后,除非诉讼时效很快就要到了,否则应当尽可能的搜集全部相关
法律法规,而不要急于起诉。这是一个相当痛苦的过程,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实在太多了。任何一个案件都有很多的问题值得去探讨研究。对于复杂的案件,其突破口就在法律法规中。如果不能全面了解与本案有关的法规等而又遇到对方是很仔细认真的律师,你在开庭时就会相形见拙。熟悉案件要到什么程度呢?我认为律师至少要基本上能够背诵起诉状、代理意见、相关法律、甚至一些重要的年月日。做到这一步,其实距离优秀律师已经不远了。如果每个案件都能这样做,那你用不了几年就成为了大牌律师。
l 起诉状格式要正确
起诉状的格式,务必向老律师认真学习。不能想当然的或者在网上下载一
个就用,起诉状上什么内容应该有,什么内容不应该有,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l 起诉状内容应简明扼要
书写起诉状学问很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尽量简明扼要,只要能够说明问题
就行。因为起诉状所陈述的事实,都视为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被对方抓住把柄,就会很被动。起诉状上的每个事实都应该是有证据能够支撑的。律师书写起诉状一定要使用法言法语,而不能将当事人所说的事实全部写上去。
l 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
证据应当尽可能的去搜集,尽量多的使用公证保全证据。证据搜集后应当进
行梳理,判断不同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当事人都有举证期限。如果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就会很被动。因此,除非证据对自己不利,否则都应该尽早全面地向人民法院提交。
4、立案
起诉状和证据准备好了,就可以去法院立案。
l 管辖问题
涉及到管辖的规定比较分散,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浙江省高院的规定,
在立案之前务必弄清楚。利用好管辖规定或者制造一个管辖地,可以为自己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管辖弄错了,就可能使整个案件输了。合理提出管辖权异议,也是律师常用的延长案件审理、为自己当事人争取时间的一种常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