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在东道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的管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适用于以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0年4月4日第一次修正,2001年3月15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通过,2000年10月31日修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月21日修订,2001年7月22日修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2月12日发布,2001年4月12日修订)、《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9月4日发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