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0年12月26日11:16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在成立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将受到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制定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上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公司登记机关将责令公司限期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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