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遗嘱人所处分的遗产和遗嘱受益人不在同一地怎么办?

2010年12月27日08:58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遗嘱人所处分的遗产和遗嘱受益人不在同一地怎么办?

  遗嘱人如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公证处根据遗嘱受益人的申请,可以为其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由受托人代为办理禽在台遗产手续;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大陆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内容需符合大陆有关法律;已在大陆定居的台胞,生前在大陆立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以下公证书后,上代理人向在台的遗产管理人承认继承或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确认或给会:

  (1) 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需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2)自书或代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在大陆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前所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再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公证书。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法律援助动态知识排行榜
法律援助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