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有权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吗?

2010年12月27日10:15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赠与人有权随意撤销赠与合同吗?

  李某是一位小学校长,今年4月份,县一私营企业主刘某因故到李某学校参观,当刘某看到学校破烂不堪的情形后,当即表示要出10万元维修教室并改造校门,为了不影响教学,放假后学校立即将原校门拆掉,但当李某再找到刘某时,他却说当时没有考虑好,现在不想出钱了。请问,学校能否起诉要求刘某履行合同诺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李某的情况,刘某口头表示要赠与学校10万元来维修教室,学校也同意接收,学校和刘某之间的赠与合同已经成立。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本规定,刘某的承诺一经作出便不得随意撤销。

  同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刘某的赠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此,学校可以起诉要求刘某支付赠与款项。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违约责任知识排行榜
违约责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