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后又在催款书上签字是否有效。

2010年12月27日10:15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超期后又在催款书上签字是否有效。

  2000年8月23日化学公司在银行贷款100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由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银行从来没有找过化学公司。今年3月份,银行的一个信贷员找到甲公司的一名副经理并让他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5月份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化学公司承担保证证责任。请问,在银行的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效力如何?

  2004年3月23 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签订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按照上述解释,法院是不会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违约责任知识排行榜
违约责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