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有影响吗

2010年12月27日13:4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对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有影响吗

  承包期内,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对土地需要进行分割承包的,应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划分承包土地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按重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其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其承包经营权。

  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其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组织,如果在对方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分得承包土地,除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相关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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