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的能要回彩礼吗

2010年12月27日13:47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未登记结婚的能要回彩礼吗

  我国农村有很多结婚只是办酒席并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的情况,这种婚姻关系是不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双方分手时男方可以要求全额退回彩礼。

  如果男方和女方是一个地方的,只要到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男方和女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男方需要到女方家庭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男方曾经的确给过彩礼,人民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男方要求返回彩礼的要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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