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主要是在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方面。在刑事责任上,合法行医者以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为要件构成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者以情节严重为要件构成非法行医罪。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民事责任及相关问题,故对行政责任上的区别,在此不赘述。
本文对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的区分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的严格区分标准,实践中涉及医疗行为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先按此区分,对于不同的行为区别对待。但需注意下面的情况。因医学科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科学,具有其特殊性,医学院校学生在大学最后一年的临床实习阶段、医学院校的在读研究生以及刚分配到医院的医学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他们都尚未取得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他们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适当的医疗活动是医学科学的特点,此种情况不宜认定为非法行医。我国医疗资源的分布呈不均匀性,现代化的设备、优秀的医务人员都集中在大城市,而在市郊县区、乡镇、广大农村仍然缺乏医疗设备,缺少适格的医务人员,这种现状使这些地方的医疗机构的条件及医务人员的资质等很难达到上述标准,故在审判实践中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另外还有其他情况,如整形美容行业的快速发展,整形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对短缺,从事整形美容行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