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 刑法修正案

2010年12月27日16:5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绑架罪 刑法修正案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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