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的决定性条件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2010年12月27日17:00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缓刑适用的决定性条件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在认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仅仅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的一种客观可能性的推断,可能性并非现实性。事实上,近年来缓刑期满后又犯罪的现象逐年上升。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后,五年内又因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则说明该犯罪分子对前罪无悔改的诚意,未认真改造自己,主观恶性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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