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的期限

2010年12月28日13:51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权人申报的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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