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如何增加配偶名字

2010年12月29日11:06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结婚后房产如何增加配偶名字

  最近接到很多关于夫妻婚后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如何增加配偶名字的咨询,对此大多数咨询(包括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网站)都建议按"买卖"或"赠与"两种方式办理三级转移登记(按揭房需先赎楼),其实更简单的方式是直接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及应交费用如下: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3、房地产证原件(登记日期须在结婚证之后,按揭房屋需先赎楼)。

  办理流程:

  1、备齐上述材料后,夫妻共同到国土房产局填写《深圳市房地产变更及其他登记申请表》,取号递件;

  2、国土房产局收件后开具《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办理时限为30个自然日(办文提速期内为5个工作日),

  3、夫妻共同到国土房产局凭《房地产登记业务受理通知书》、身份证明交费领取新房地产证。

  应交税费:

  登记费50元,贴花5元,合计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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