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如何依法收回宅基地?
这里面我们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要符合上述三种条件,不得随意收回,否则就是违法;二是收回时要考虑房产所有权属于农民,要妥善处理,要考虑补偿问题;三是要报经政府批准。各乡(镇)、村要根据村屯规划逐步调整收回多余的宅基地。
对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农户宅基地超过本村平均宅基地面积和超过法定宅基地标准的旧宅基地且不退出的,对按规划要求拆旧建新但建新宅后拒不拆除的空宅,以及居住人口已迁出本村且不居住的空宅,其宅基地可由村集体依法收回,拒不交回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有偿使用;但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必须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腾出宅基地。除上述情况外,各乡镇、街道不得随意扩大宅基地有偿使用范围,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不得强行拆除农民正在使用的房屋。旧宅基调整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妥善解决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