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病历保管年限

2011年01月04日14:28    法帮网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普通病历保管年限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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