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享受拆迁安置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丈夫正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我的户口已经到上海丈夫家中4年时间,现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又正好碰到丈夫家房子拆迁。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我的户口会怎么安置,是否有阳光政策?离婚后,我是否能够享受安置
离婚诉讼中通常不处理户口的迁移问题.除非当事人自愿协商。对于您所称的拆迁问题,即您是否享受安置,则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及您是否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迂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入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被拆迂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迂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入、房屋承租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和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