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面积误差的处理

2011年01月10日11:35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购房面积误差的处理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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