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

2011年01月10日13:37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

 前几天的傍晚时分,老刘下班回家的路上,当他骑到一个转弯时,由于速度过快,车子突然侧翻,他重重地摔倒在地,当时,一股剜心的疼痛从左腿不断向全身传递,他痛得爬不起来了。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诊断为左腿骨折。花去不少住院费不说,还拖累家人照顾。他找到单位要求申请工伤,单位也认真准备了相关材料。

  自己摔伤不算工伤

  单位来到劳动和保障部门为老刘申请工伤认定,但结果却给了老刘当头一棒:像老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劳动部门人员解释说,国务院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予以认定工伤,而老刘所骑的电动自行车,不在“机动车”的范围里,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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