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止所立的遗嘱无效

2011年01月10日13:46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怎样防止所立的遗嘱无效

 防止遗嘱无效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

第一,遗嘱人

遗嘱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以及其他由于疾病、遗传、外界刺激等原因导致神智不清的人不具备立遗嘱的主体资格。如果立遗嘱,那么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的形式。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同时每一种遗嘱的形式还有具体的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当然见证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份条件和能力条件。

遗嘱在形式上应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如有不符,就可能导致整个遗嘱的无效。当然,即使完全符合了,也不一定被判有效。比如有人30年前自书遗嘱,15年前去世,现后人发现遗嘱并诉至法院,但是法院没有认可这份遗嘱,因为年代久远,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佐证,法院无法查知是否真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更保险,因为毕竟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公证和见证,且以单位的名义工作,证明力更强。

第二,遗嘱的内容。

遗嘱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超越这个规定,就可能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比如,遗嘱人把夫妻共有财产误以为是自己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那么涉及配偶财产的那部分处分就是无效的;遗嘱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遗产的话,也会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的是非法财产的话,这部分也是无效的。

遗嘱人之所以立下遗嘱,是希望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但是如果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那么可能遗嘱不仅没有完成反而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因为遗嘱人的意愿是整体的,如果整体无效也就当作没立遗嘱,可是如果部分无效的话,就有可能根本违背了遗嘱人的愿望。比如张某打算一碗水端平,把三套房子分别留给三个儿子,可是实际上由于其中一套房子是使用权房,张某无权处分,而必然导致其中一个儿子拿不到房子,这样的话,很显然,张三本想端平的一碗水就不平了,还不如不要立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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